藝人唐治平母親上月3日因非自然因素逝世,但令人震驚的是,唐治平一直拒絕認領母親的遺體。根據新北市警察局的處理無名尸體規定,本月18日,新北警再度函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辦理公告招領,期限至24日止。唐治平獲悉后表示「檢警堅持要我認,就認」,并透露有近百萬元保費可領。
今為唐母離世第51天,唐治平下午1點30分壓線抵達士林地檢署,剛好避開了萬安演習。他表示,這次前來并不是為了認尸。此舉引發了公眾的強烈關注和討論,網友們紛紛猜測唐治平拒認母尸的原因,并對保費一事展開熱議。
7月9日,檢警通過死者生前至牙科就診的紀錄,調取了做假牙時必拍的X光片,并進行了齒模比對,確認死者為唐治平的母親。由于案情特殊,檢方罕見開立了「不得火葬死亡證明書」,并通知唐治平至地檢署認領遺體。
然而,一個月過去了,唐治平仍然堅決拒絕認尸。士檢與淡水警竭盡全力,嘗試各種方法,包括不斷與唐治平的友人保持聯系,希望能讓唐母順利入土為安。此案已引起社會廣泛關注,很多人對于唐治平的態度表示不解和憤怒。
按照現行規定,如果公告期限屆滿后,各方「善心人士」即可領尸收埋,但只能以「土葬」形式辦理后事,不得火葬,除非唐治平本人或授權朋友至地檢署,檢察官才會重新開立可火化死亡證明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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