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秦時期出現了五種刑法,被稱作五刑,除了砍頭的大辟以外,還有「墨、劓、剕、宮」,分別對應著刺字、割鼻、斷足和閹割,這就仿佛是印章一樣,讓民眾們知道并遠離這些有過前科的人。
隨著時間的發展,又出現了囚服,同樣,其他階層也出現了屬于自己的標志,最常見的便是清代時期官員胸口的補子圖案、頭頂上的花翎等。
可有這麼一個階層的標志,不僅數量多,包含的深意還很復雜,沒錯,這就是士兵胸前的標志,總共分為「兵、丁、卒、勇」四個類型,有趣的是,明明都沒有什麼職級,卻有四種不同的標志,這是什麼原因呢?
作為少數民族開創的朝代,清朝和其他少數民族掌權時期一樣,對于外族人始終抱著懷疑和忌憚,這點對于漢族尤為明顯。
在滿族入關之前,其最主要的中堅力量為八旗兵,以鑲黃、正黃、正白、正紅、鑲白、鑲紅、正藍和鑲藍等八種旗幟為標志。
八旗各有旗主,而且是世襲的爵位,旗兵都是私有制,這是因為滿族各部落統一之后,為了方便管理,給各個部落首領最大的權限,然而等到明清之爭時,八旗損耗過大,導致入關之后戰力逐漸跟不上。
于是清太宗又設置了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,以及綠營兵,通過其他民族補充自己的戰力,用來統一天下。
在這個期間,八旗、綠營身份較高,由清政府開銷供給,可隨著大局已定,天下逐漸平穩,八旗和綠營子弟的繁衍生息給清政府造成許多負擔,原本的兵餉根本不夠這些兵戶開銷,又因為是兵戶,
這些人也沒有辦法從事其他行業,從而致使他們生活窘迫。
綠營都還好,畢竟都是些漢人,稍加撫慰也不敢掀起多大浪,可是這旗人就不一樣,怎麼說也是從東北跟著皇帝一路打下來的,照顧不好難免要遭閑話。
為了緩解矛盾,清政府不得不擴大兵額,讓旗人有一定的自救能力,那就是不管老少,都在兵籍掛上名字,這樣一來,每家每戶能吃到兵餉的人多了,可惜質量卻急轉直下,到了康熙年間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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