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娛樂圈再度掀起詐騙風波,藝人陳小春夫婦針對不法分子冒名斂財事件作出強硬回應。4月22日,香港區域法院對一宗涉及虛假投資的刑事案件作出裁決,被告曾某因偽造娛樂公司代表身份,虛構陳小春演唱會投資項目,被判處入獄兩年零九個月。這起持續七年的詐騙案件,最終以司法嚴懲劃下句點。
據法庭文件披露,曾某自2018年起精心編織謊言,通過偽造商業計劃書及虛構合作協議,向投資者宣稱可獲得陳小春演唱會20%的高額回報。兩名受害者因輕信「明星背書」的保障,分別投入85萬及43萬港元,直至演唱會杳無音訊方知受騙。法官在判詞中強調,被告利用公眾對藝人的信任實施犯罪,手段卑劣且持續時間長,必須以儆效尤。
案件宣判次日,陳小春妻子應采兒通過社交媒體發布措辭嚴厲的聲明。這位以直率性格著稱的藝人配偶,以三個加粗感嘆號強調:「所有以陳小春親友、商業伙伴或經紀團隊成員身份接觸投資方的合作邀約,均屬詐騙行為!」聲明特別指出,陳氏夫婦從未委托任何第三方進行演唱會招商,所有資金往來僅通過官方認證渠道進行。
這起案件折射出娛樂圈投資領域的灰色地帶。
法律界人士分析指出,不法分子往往抓住投資者對明星效應的盲目信任,通過精心設計的「話術體系」模糊商業邊界。本案中,被告甚至偽造了帶有陳小春簽名的授權文件,其專業程度令執法部門調查初期也頗費周章。
隨著判決落地,陳小春經紀團隊透露將啟動跨平台防詐宣傳。
應采兒在聲明末尾添加的「謹防詐騙」標簽,短短數小時便引發數萬次轉載。這場始于資本運作的騙局,最終演變成全民防騙的警示教材,正如法律專家所言:「司法裁決是事后懲罰,而公眾警覺才是最好的預防針。」
目前,受害者損失追償程序已同步啟動。這起案件不僅為娛樂圈敲響合規警鐘,更揭示了在粉絲經濟時代,建立藝人、投資者與監管部門三方聯動的防詐機制刻不容緩。當法律利劍斬斷詐騙黑手,公眾的理性投資意識,才是守護財產安全的終極防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