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傳統劇目《玉堂春》有一出唱段,叫做《三堂會審》。說的是從良妓女蘇三受人誣陷,被縣官問成死罪,隨后押解到太原,接受三堂會審。想不到的是主審官竟是舊時相好王金龍,這才洗刷冤屈。最后蘇三和王金龍二人重結連理,皆大團圓。 除了《玉堂春》外,許多文藝作品中都有重大案犯被「三堂會審」的情節。現代社會同古代社會天差地別,許多人看到「三堂會審」都是不明覺厲。只感覺到了三堂會審這個階段一定事關重大,但要問「三堂」
「三堂」在不同歷史時期有不同定義。三堂又叫三法司,三法司協同辦案始于唐朝。
在明清以前三堂指的是刑部、大理寺、御史台三個衙門;
在明清,御史台被廢除,監察機構改設都察院,三堂指的就是刑部、大理寺和都察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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