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路購物方便又快速,在家中點點手指頭就能輕鬆收到物品,不過累積下來的包裝材料也很可觀。不少人趁著年前大掃除丟棄網購包材,但沒正確處理可能挨罰最高6000元,尤其紙箱更不是直接交給回收車即可。

台南市環保局曾在臉書粉專發文說明,為了保護商品不在運送途中損壞,商家會使用包裝材料,這些材質多半無法分解或組成復雜,比起全部丟掉,更妥善按照規定分類,不只落實環保,還能避免被依《廢棄物清理法》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。
所有包材中回收價值最高的品項,應先去除膠帶與貼紙等雜質,提升紙類回收品質。
或是用作收納、再次寄送等重復使用,郵局的便利箱也可以循環使用,依尺寸折抵3至12元不等的郵資。

屬于PS塑膠類,不是很容易再生的塑膠材質,丟立體類或一般塑膠回收。最好不要拆成小碎塊,因為容易產生塑膠微粒,同時保麗龍僅耐熱70度,不宜當隔熱墊。
通常會做成不透光材質,以免包裝透出商品資訊而影響消費者的隱私,但混入染料及復合材質的膜狀塑膠是無法回收,只能丟入一般垃圾。建議在丟棄前可以當小型垃圾袋,增加一次使用機會。
材質單一但膜狀塑膠的再利用價值較低,壓縮後丟進一般垃圾,或是重復利用包裹易碎物、轉贈給需要的商家等。

太過輕薄且沒有回收價值,很難被再次利用。
戳破後丟一般垃圾,減少體積。
遮蔽個資後依材質分類,貼紙丟入一般垃圾,紙類則可以回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