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若論實情,上國于江南土地,恨不能盡取而有之,今所不取者,非是留作人情,力不足也。本朝自白溝以南,皆祖宗土地,旦旦有恢復之心,今所未復者,亦不是忘了,勢未可也。」
這是南宋使臣鄭剛在紹興和議時對金朝使臣說的話。
簡單說就是:但凡有實力,你們金朝一定盡取江南、滅掉南宋。但實力不允許,所以只能假托人情、簽訂和約。同時,但凡有實力,我們宋朝至少也要打到白溝河,恢復從前祖宗之地。
這就是宋金交戰的必要性。
在傳統時代,暴力是分配利益和資源的根本手段。一言以蔽之,古代的國家都是打出來的。而且,這是過程,不是結果。打下來,然后還要繼續打,一直打到超過統治極限,然后才能停下來。停下來也不能馬放南山。因為你還要防著別人打過來。
金遼之間是如此,金宋之間也是如此。
海上之盟,童貫伐遼喪師,北宋沒能打下幽州。一是證明北宋的暴力不足以攫取利益;二是證明北宋的暴力不足以維護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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