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為真實案件整理,內容依英國法院審理與公開媒體報導重述。
2007年12月1日,倫敦一間警察局裡走進一名神情平靜的中年男子。
他告訴警員,自己叫做 John Darwin,接著說出一句讓警方立刻警覺的話:他認為自己可能是一名「失蹤人口」,而且對過去幾年的事情幾乎沒有記憶。
警方輸入名字查詢後,很快發現問題有多大。
因為這個男人,早在5年半前就被認為已經死了。
2002年3月,John劃著獨木舟從英格蘭東北部Seaton Carew附近出海後失蹤。搜救行動展開後,人沒有找到,只陸續發現他的船槳與獨木舟殘骸。後來經過死因調查程序,他被認定極可能已在海上死亡,家人也取得死亡證明。
現在,一個「死了5年半」的人,竟然自己回來了。
但真正令人難以置信的,還不是這件事。
John原本是一名監獄職員,妻子Anne則曾擔任診所接待工作。夫妻兩人還投資多間出租房產。
表面看起來,他們有房、有工作,生活並不差。
實際上,夫妻的房地產投資讓財務壓力越來越重。當時他們面臨龐大貸款與債務問題,其中一筆房貸約為24.5萬英鎊,向銀行申請另一筆2萬英鎊貸款也遭到拒絕。
就在這種情況下,John想到了一個極端辦法:
讓自己「死掉」。
只要他死了,妻子就能以遺孀身分申領保險、退休相關款項,而夫妻也可能因此解決債務。
2002年3月21日,John劃著獨木舟出海。
當天,他沒有正常回家,也沒有去上班。
Anne隨即報警,搜救單位展開海空搜索。
可是警方多年後才知道,那一天根本沒有發生什麼離奇海難。
John劃船離開眾人視線後上岸,而Anne其實早就知道丈夫還活著。
根據庭審披露,她甚至曾按照兩人的計畫接應丈夫,再把他送往火車站。
最殘忍的是,這個秘密連兩個親生兒子都不知道。
John失蹤後,Anne在兒子面前表現得像一個真正失去丈夫的妻子。兩個兒子Mark與Anthony也完全相信父親可能已經葬身大海。
他們不知道,自己正在為一個還活著的人悲傷。
如果John從此逃去南美洲、亞洲,甚至換個國家生活,這件事或許還沒那麼令人震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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