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青與劉家昌的婚姻始于1966年閃婚,終于1970年迅速離婚,核心轉折是劉家昌對甄珍的執著追求,最終以江青遠走海外、婚姻破裂告終。
然而在劉家昌與甄珍撕破臉鬧得沸沸洋洋時,媒體也翻出他在追回甄珍前,與女星、舞蹈家江青結婚並育有一個孩子,不過該段婚姻僅維持4年。而江青與劉家昌離婚8年後,于1978年與瑞典生物化學教授比雷爾彭貝克(Birger Blomback)結婚,並生下一子,據悉,80歲的她現居瑞典。

1966年:閃婚結合
23歲的音樂人劉家昌與20歲的影壇新星江青相識不久后迅速結婚。當時江青已是邵氏力捧的當紅女星,剛憑《七仙女》嶄露頭角,而劉家昌尚在音樂圈起步,這段「女強男弱」的婚姻在當時備受關注 。
江青自己的描述卻并不幸福,為了支持丈夫的事業,江青自組公司籌備資金讓丈夫執導,自己擔任主演,當時幾乎每部片子都以虎頭蛇尾告終,而自己也在片場飽受委屈。拿到金馬獎之后,獎杯成了兒子的玩具,被掉在地上摔成兩段,獎金第二天早上就只剩下空信封。從結婚到分居,江青說沒有一天不是債台高筑,片酬還不完欠的債,加上一個孩子與家務。有人形容「她是一頭牛,丈夫則是牧童。」

1967年:事業巔峰與婚姻隱患
江青憑借瓊瑤電影《幾度夕陽紅》榮獲金馬獎最佳女主角,達到事業巔峰 。然而,據后續報道,劉家昌此時已對另一位「國聯五鳳」甄珍心生愛慕,但因甄珍當時已有婚約,未能如愿。
有說法稱,江青曾試圖為劉家昌與甄珍牽線,反被劉家昌視為「破壞者」 。

1970年7月:婚姻破裂的導火索
劉家昌在甄珍與謝賢新婚僅六天后,便展開高調追求,甚至追至美國 。同年7月,他前往片場大鬧,指控導演李翰祥插足其與江青的婚姻,并在桃園夏威夷飯店門口動手打人,隨后召開記者會公開指責 。
同一天,他帶著江青前往律師樓,迅速辦理了離婚手續,四年婚姻就此終結 。

1970年及以后:結局與真相還原
離婚后,輿論一度指責江青為「小三」,破壞劉家昌與甄珍的感情。但多年后,江青在自傳《故人故事》中澄清,自己并未出軌,而是受劉家昌蒙騙,同意將離婚炒作成「第三者介入」以博取同情 。她形容這段婚姻為「幻滅、粗暴、虐待」,并透露劉家昌有賭博惡習,導致她需拍戲還債 。離婚后,江青移居美國,后定居瑞典,投身舞蹈藝術,創辦江青舞蹈團,徹底遠離娛樂圈紛爭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