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6年,香港,一家婦產醫院走廊。
52歲的金庸,緊緊攥著23歲小女友林樂怡的手,手指冰涼。
他們對面,站著原配妻子朱玫,她早就等在這里了,眼神像刀。
林樂怡哭得滿臉是淚,聲音發抖:「朱玫姐…都是女人,何必做得這麼絕?」
朱玫沒看她,死死盯著金庸,嘴角扯出一絲冷笑:「絕?你們背著我在一起的時候,怎麼不覺得絕?」

她猛地一指金庸,聲音像淬了毒的冰:
「小姑娘,天下沒有這麼便宜的事,想跟他?行,這輩子不能生孩子!要孩子,就立刻離開他,你自己選!」
金庸嘴唇動了動,一個字也吐不出來。
他看著眼前這個,歇斯底里的女人,恍惚間想起20多年前,那個明媚如光、陪他白手起家的姑娘。
心像被狠狠捅了一刀,終究,是他親手把她變成了這樣。

時間倒回1959年。
那會兒的金庸,還不是名震江 湖的「金大俠」。
他只是《大公報》一個普通編輯,剛經歷了一場失敗的婚姻,身心俱疲。
這時,朱玫出現了。
她是報社的記者,漂亮,有才華,英語頂呱呱,渾身閃著光。
2個都是熱愛文學的人,看對了眼,愛得火熱。
可朱玫家里死活不同意,嫌金庸離過婚,沒錢,她不管,豁出去嫁了。

很快,金庸心里冒出個大膽念頭:自己辦報紙,《明報》。
可錢呢?剛起步,失敗的風險太大了,他愁得睡不著。
朱玫看著他,眼神亮亮的:「怕什麼,錢,我想辦法,人生能有幾回搏?我信你,大不了,我們從頭再來!」
她轉身跑回娘家,好說歹說借了錢,又咬牙把自己的金銀首飾、值錢的嫁妝全賣了,東拼西湊,捧出了沉甸甸的10萬港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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