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管在現代還是古代,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,對于窮兇極惡的罪犯,都是會被處以死刑的。
但是古代和現代的制度還是有很大的差別的,比如「聽妻入獄」,這個制度估計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聽說。
那這個制度是是什麼意思呢?其實就是在死刑犯行刑前,允許妻子在獄中和他同住,甚至有的朝代允許妻子有了孩子之后再執行死刑。
這個制度可以說是十分人性化了,我們都知道,在古代,「不孝有三,無后為大」,所以朝廷的這一項制度,給了犯人能留下后代的機會。
不過如果你認為這項制度只是為了給犯人留后,那就大錯特錯了,朝廷也有不少自己的盤算,那麼朝廷還有什麼用意呢?
「聽妻入獄」這個最早出現在漢朝時期,在秦滅亡后,漢朝從秦朝嚴苛的刑罰中吸取了教訓,為了彰顯仁治,漢朝實行了很多人性化的制度。
其實就包括我們今天所說的「聽妻入獄」,這項制度對于死刑犯們來說,是一項十分人性化的福利,但這項福利也不是所有死刑犯都有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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