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車的朋友肯定都有感觸,買車容易養車難,但最難的就是停車了,尤其是在大城市,一個小小的停車位難倒了無數車主,有人狠狠心,自己買個停車位,結果還遇上一些更糟心的情況,我們今天說的就是這樣一件事。
一位車主李先生住的小區沒有公共停車位,只能租賃或者自己買,而且小區停車位非常搶手,租賃經常搶不到,為了自己以后停車方便,李先生在買房時便狠狠心,花高價選了一個私人停車位,誰知總有人蠻橫不講理,一個停車位惹了更大麻煩。
這次,李先生因工作需要,出差了一個星期,等他回到小區的地下停車場,卻發現自己的車位上停著一輛白色保時捷,他以為是自己的車長時間不在,可能有人臨時停一下,便打算給車主打個電話通知挪車,誰知車上沒有留聯系方式,李先生只好找物業求助,通過車牌號碼聯系上了保時捷的車主王女士。
一開始兩人溝通還算平和,王女士嘴上也答應要去挪車,可李先生等了半天,一直沒人下來,他只好再次聯系對方,這次女司機說話不客氣了,她叫囂自己沒時間,說那個車位根本沒主,自己已經停好幾天了,反正她不挪,「有本事你就停我車上」。聽著對方囂張的語氣,李先生也怒火中燒,一氣之下開車軋上了保時捷,把車頭撞的稀爛,還給對方發了張照片,讓她自己走保險。
事情走到這一步,肯定不能善了,事情的后續如何我們暫不得知,雖然李先生的行為很解氣,他也是被逼無奈,但肯定要承擔相應的責任,而擅自占用他人停車位,不僅不配合挪車,還言語挑釁的王女士,不僅侵犯了李先生的權益,也是一種極不道德的表現。
為了守護自己的停車位,廣大車主也是各處奇招,安地樁買地鎖,想盡各種辦法,可惜只是治標不治本。停車難現在已經成了一種社會現象,公認的社會難題,這是我國車輛多而車位少造成的供需矛盾的表現,只可惜有關方面并沒有效果良好的改善措施。
針對事故中的這種行為,有網友建議李先生不要沖動,可以報警處理,霸占私人停車位屬于侵犯合法物權,是一種違法行為,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。但也有網友分析,這種問題已經屢見不鮮,交警來了也只是以調解為主,如果真的告上了法庭,也要經過不斷庭審辯論,最后的判決可能只是賠禮道歉和規定范圍內的少量賠償,既浪費時間也無法形成震懾,實在得不償失。
但無論哪種方法,李先生沖動開車軋上去都是不可取的,這樣不僅會讓本來有理的自己變成侵害他人權益的一方,還要承擔車輛維修費,為自己一時的怒氣付出沉重的代價。
遇到這種霸占他人停車位的情況,你會怎麼做呢,歡迎大家在評論區支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