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一名林姓男子日前酒后駕車,途中發現巡邏警車后心虛逃逸,期間竟與女友上演"換座位"戲碼企圖蒙混過關。然而警方早已全程錄影存證,最終識破其伎倆。林男因拒絕酒測遭重罰新台幣21萬元,懊悔直呼"沒有下次了!"此案再次凸顯警方打擊酒駕的決心與執法專業性。
行跡可疑引警注意 加速逃逸露餡

據台中市第四警分局大墩派出所透露,事件發生于日前晚間時段。當時執勤員警巡邏至南屯區大墩十一街與大通街口時,發現一輛由27歲林姓男子駕駛的轎車行為異常。該車原本準備左轉,但駕駛人發現警車后突然改為右轉,此舉立即引起警方高度警覺。
警方隨即示意該車停車受檢,未料林男非但未配合,反而加速逃逸。
執勤員警立即記下車牌號碼并尾隨其后,同時開啟執法記錄器全程搜證。追至惠中路時,警方發現該車突然停靠路邊,上前盤查時竟發現駕駛座已換成一名女性,而林男則改坐副駕駛座。
換座伎倆遭識破 全程錄影成鐵證

"雖然我有飲酒,可是我女友沒有!"林男面對警方詢問時信誓旦旦表示。然而執勤員警早已透過錄影畫面掌握其違法事證,清楚記錄下林男駕駛車輛及與女友交換座位的過程。在鐵證面前,林男最終坦承因擔心酒駕被查獲,才臨時起意讓未飲酒的女友頂替。
據警方調查,林男逃逸過程中因不熟悉當地路況,無法擺脫警方追緝,情急之下才想出"換座位"的脫身之計。其女友雖未飲酒,但配合頂替的行為已涉嫌包庇,所幸警方明察秋毫及時制止。
拒測重罰21萬 代價慘痛悔不當初

由于林男最終拒絕接受酒精測試,警方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5條第4項及第5項規定,對其處以18萬元罰款,并當場移置保管車輛、吊銷駕駛執照。加上拒檢逃逸的3萬元罰鍰,合計開出21萬元罰單,創下近期台中市酒駕罰鍰新高。
"沒有下次了!"林男面對高額罰鍰懊悔不已。警方強調,此案充分展現執法人員的專業素養與科技辦案能力,任何企圖規避查緝的行為都難逃法眼。
警方重申打擊決心 呼吁民眾勿心存僥幸
台中市第四警分局局長李建興對此案表示,警方將持續加強巡邏密度,運用科技設備強化執法效能。他特別提醒:"年終聚餐旺季將至,民眾飲酒后務必指定代駕或搭乘計程車,切勿以身試法。"
根據警政署統計,今年全國酒駕致死案件較去年同期下降15%,顯示嚴罰政策已見成效。法界人士指出,類似"頂替駕駛"的行為可能涉及《刑法》第164條藏匿人犯罪,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,呼吁民眾切勿因一時義氣觸法。
本案再度印證"法網恢恢,疏而不漏"的真理。警方強調將持續貫徹"酒駕零容忍"政策,守護用路人安全,同時也提醒民眾,春節將至,聚餐飲酒務必遵守"不開車、不勸酒、指定駕駛"三原則,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