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遠親不如近鄰」這句話,我以前深信不疑,直到隔壁搬來新鄰居,我的想法徹底被改變。我從未想過,樓道和安全通道會成為鄰里矛盾的導火索。
新鄰居搬來的第二個月,我發現樓道里開始出現各種雜物:舊紙箱、閑置的傢俱、還有一堆不知用途的塑料桶。起初只是零星幾件,我想著人家剛搬家可能暫時沒地方放,也就沒好意思開口。可沒過多久,雜物越堆越多,原本寬敞的樓道被占去大半,我家開門都得小心翼翼,生怕碰倒旁邊的東西。更讓我揪心的是,安全通道的入口處也被堆放了不少易燃的紙板,這可是火災時的生命通道啊。
我第一次主動敲開鄰居家門,客客氣氣地說明情況,希望他們能把雜物清理一下,既影響通行又有安全隱患。對方是一對中年夫婦,當時笑著答應了,說盡快處理。可我等了一周,雜物不僅沒少,反而多了一個舊衣柜。第二次溝通時,男主人的態度明顯不耐煩,說「樓道是公共區域,我放點兒東西怎麼了,又沒占你家門口」,任憑我怎麼解釋安全隱患,對方都置之不理。

之后我又找了物業協調,物業上門勸說后,鄰居只象征性地挪了挪東西,根本沒解決問題。看著越來越窄的樓道和堵塞的安全通道,我又氣又急,無奈之下,我拍了幾張雜物堆放的照片和視訊,發了一條網帖,講述了自己的遭遇,詢問大家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。
讓我沒想到的是,網帖很快有了上千條評論。有網友感同身受分享自己的經歷,更多網友給我支招,其中好幾條高贊評論都提到了法律依據。有網友說:「占用安全通道可不是小事,違反了《消防法》,可以直接向消防部門舉報,最高能罰五萬元。」還有網友補充,《民法典》里也明確規定,業主不能侵占公共通道,損害他人合法權益。這些評論讓我瞬間有了底氣,原來鄰居的行為已經涉嫌違法。
根據網友的建議,我先整理了之前拍攝的照片、視訊,還有和鄰居溝通的記錄,然后撥打了消防舉報電話。工作人員詳細記錄了我的情況,承諾盡快上門核查。第二天,消防部門和物業就一起到了小區,現場查看后,明確告知鄰居其行為違反了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條規定,責令其3日內必須將樓道和安全通道的雜物全部清理干凈,否則將依法進行處罰。
面對執法人員,鄰居夫婦終于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,當場表示會立即清理。
接下來的兩天,他們全家出動,不僅把樓道和安全通道的雜物全部清走,還主動把樓道打掃得干干凈凈。更讓我意外的是,清理完的當天下午,鄰居阿姨拎著一袋水果敲開我家門,誠懇地向我道歉,說之前是自己不懂法,沒意識到占用安全通道的危害,以后再也不會在公共區域堆放雜物了。
現在,樓道恢復了往日的整潔,安全通道也暢通無阻。這場鄰里糾紛的解決,讓我明白遇到問題不能只靠協商,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才是關鍵。同時也想提醒大家,公共區域不是私人倉庫,尤其是安全通道,關乎每一個人的生命安全,切勿因一己之便埋下安全隱患。和諧的鄰里關系,需要大家共同遵守規則、互相體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