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週前,我的網店接到一筆小訂單,一位準新娘林女士為定親宴擺臺,花43.5元買了5瓶高顏值果酒。當時她特別爽快,反覆確認包裝上的喜字圖案夠不夠喜慶,還誇我們家果酒拍照出片。我想著定親也是人生大事,特意給包裹裡塞了兩副備用紅絲帶,盼著她能滿意。
可就在定親宴結束後的第二天,我突然收到了她的退款申請,理由寫著「商品不符合預期」。我趕緊聯絡她溝通,沒想到她的回覆讓我當場愣住:「果酒擺臺用完了,包裝也扔了,你直接退款就行,退貨運費得你出。」

我當即拒絕了這個不合理的要求,跟她說「商品已使用且包裝缺失,明顯影響二次銷售,不符合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條件」。
沒成想,我的回覆徹底點燃了她的情緒,她接連發來三條語音,丟擲了讓我無言以對的「靈魂三問」:「誰規定買了貨用了不能退貨的?你這樣玩不起,你開什麼店鋪?」

我本以為把道理說清楚就好,沒承想她直接申請了平臺介入。更讓我心寒的是,平臺沒詳細核查商品狀態,就判定支援林女士的退款申請,43.5元直接從我的賬戶劃走了。我實在氣不過,把隱去個人信息的聊天記錄截圖發到社交平臺,想問問網友們這理該怎麼說,沒想到反倒引來了麻煩。
影片發出去沒半天,林女士就找來了,發消息放狠話:「你敢曝光我,我就不讓你好過。」緊接著,店裡就收到一個惡意訂單,收貨人姓名裡全是髒字。
我忍不住和對方理論了幾句,她轉頭就以「商家態度惡劣」投訴我,平臺一核實就罰了我600元。43.5元的生意,最後我倒賠600元,這賬怎麼算都讓人憋屈。
我特意諮詢了律師,律師說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,「七天無理由退貨」的前提是商品完好,像這種用完扔了包裝的情況,我完全有權拒絕退款。可平臺為啥還判她贏?後來我才知道,不少平臺為了息事寧人,遇到這類糾紛往往優先偏袒消費者,壓根不顧商家的合法權益。
有網友說林女士上學時就愛佔小便宜,原來這種「白嫖」操作她早輕車熟路了。
現在我手裡握著聊天記錄、退回商品的照片、惡意訂單截圖,卻不知道該找誰說理。市場監管總局明明早就約談過平臺,要求保障商戶正當權益,可到了我這兒,規則怎麼就變了樣?我不是非要爭那43.5元,只是想不通:商家堅守誠信、遵守規則,就該被這樣拿捏嗎?這600元罰款,罰的是我的錢,寒的是我們小商家的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