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三點,我盯著天花板毫無睡意,腦子裡總繞不開對門那雙棕色皮鞋——鞋頭鋥亮,正對著我家防盜門,像個沉默的挑釁者。這是它「站崗」的第六十天,也是我失眠的第三十二天。
兩個月前的清晨,我剛擰開家門就被一雙沾泥的運動鞋絆了趔趄,鞋尖直直沖屋裡。對門是王姐家,我猜是她無心放錯,順手往她家挪了挪。
可第二天,運動鞋換成了米色帆布鞋,位置、朝向分毫不差。之後更成了「換崗」模式:尖頭高跟鞋、帶汙漬的男士鞋、卡通兒童鞋輪番上陣,始終距我家門框不足半米。我敲過王姐家門,沒人應,心裡的嘀咕越積越重。
加班深夜回家,我曾差點摸到鞋上的灰,嚇得鑰匙串掉在地上。樓道燈滅時,鞋的黑影像蹲守的幽靈,逼得我後背發緊。自我安慰早已站不住腳,這些鞋成了我的心病。

朋友來做客,見了門口的鞋滿臉疑惑,我只能尷尬解釋。那些鞋勾著我反復猜測:是我倒垃圾蹭到她家?還是裝修吵到她?這些念頭纏得我夜不能寐,常夢見被鞋追著跑。
終于碰到王姐時,我笑著請她把鞋挪一挪。她含糊應下,可馬丁靴只轉了個角度,依舊霸佔我家門前區域。溝通無效,我推文到網上求助,碰到奇葩鄰居怎麼辦。網友評論「違法了,整理證據,找警察!」
我聯系物業無果後,翻出《民法典》「相鄰權」條款,整理好六十天的鞋照證據,直奔社群警務室。員警明確表示,這是公共區域侵權,會上門處理。
面對員警和鐵證,王姐臉色紅白交替。員警告知她不整改將面臨處罰,她立刻蹲下身把鞋搬進屋,連聲說「再也不這樣了」。我看著幹凈的樓道,終于松了口氣。
次日清晨,對門乾乾凈凈。物業也在樓道貼了規范通知,徹底杜絕亂象。我裝了感應夜燈,夜裡回家亮堂堂的,再也沒有發慌的感覺。
後來碰到王姐,我們禮貌互點。那些鞋教會我,鄰裡相處的底線是互不打擾,遇侵權要用規則撐腰。如今沾床就睡的安穩,比委曲求全的和睦更踏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