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我爸搭伙過了26年的後媽,在他去世後不久,悄無聲息地消失了。 親戚們紛紛提醒我:「快回去看看,別讓你後媽把家裡值錢的東西帶走了。」我聽了只是苦笑,家裡還有啥值錢的東西呢? 後媽是38歲時和我爸在一起的,那時我爸45歲。她這一輩子挺苦的,27歲時,丈夫出交通事故去世,第二年,她6歲的兒子也不幸溺水離世。村裡人對她指指點點,沒人能真正理解她的痛苦。

直到38歲,她和我爸認識了。 她把家裡打理得井井有條,把我爸照顧得非常好。每次我回家,她總是忙著做一大桌飯菜,還給我們裝滿自家地裡種的新鮮蔬菜。特別是在我爸生病的時候,後媽不辭勞苦地照顧他,連醫院裡的活兒也全是她一個人包了。
哪怕端屎端尿,她都沒有半句抱怨。 說實話,如果換成是我,可能做不到像她那樣。

所以,我真的很感激她,感激她為這個家做的一切,感激她對我爸的付出。如果沒有她,我也不知道這些難事該怎麼處理。然而,雖然他們一起過了26年,卻從來沒領結婚證,嚴格說起來,只是搭伙過日子。這個事實讓我心裡多少有些疑惑。後來,爸爸病情越來越重,住院期間,全靠她一人在病床前守護著。 爸爸臨終前那天,他悄悄把我叫到身邊,把後媽支開,小聲對我說:「房子和存摺裡的20萬都留給你了,我早寫好了遺囑。」

我點頭答應,可心裡卻隱隱替後媽感到不值,覺得我爸真是太硬心了。 處理完爸爸的後事,我心裡亂得很,事情堆在一起,公司還有急事。匆匆和後媽打了個招呼,沒發現她已經開始收拾行李。或許她意識到,我爸並沒有為她安排好以後的生活,覺得自己該走了。幾天後,親戚給我打電話:「你後媽走了,你趕緊回去看看,家裡有沒有丟東西。」 我心裡一緊,不可能啊!家裡能有什麼值錢的東西?再說,後媽不是那種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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