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大哥是農民工,他從小一看書就會想睡覺,因此很早就離開了學校,開始為了生活四處奔波。因為沒有文化和技能,他只能選擇當農民工謀生。為了能賺更多的錢,劉大哥從不讓自己休息,如果休息一天,就會少賺很多錢。

那天,大家都回去了,但劉大哥留下來加班,因為加班費很高。事情很快做完了,劉大哥就回宿舍。在回宿舍的路上,他看到一個黑色的塑料袋。出于好奇,他拿起塑料袋打開看了看,沒想到裡面竟有一大堆現金。劉大哥直接懵了,不知道這些錢是誰的。他心裡想,不能做沒有良心的事,于是就帶著錢到附近的派出所,把錢交了上去。

警察清點後發現,裡面剛好是21萬元(新台幣)。正當警察考慮如何找失主時,無意中看到包上寫著一個電話號碼,便順著號碼打過去。接電話的正好是劉大哥的老闆,他推測應該是財務人員弄丟了這筆應急用的錢。果然,錢是被粗心的財務弄丟的。老闆生氣地帶著會計到派出所領錢。

到了警局後,財務員王女士核對金額無誤後,拿起錢轉身就要走。老闆卻叫住她,問她是不是忘了什麼。財務主任困惑地說:「沒有啊!」這時老闆說:「農民工撿到錢還給你,你不該說聲謝謝嗎?」財務回道:「他只是個農民工,有必要謝嗎?」老闆一聽非常生氣,沒想到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竟看不起農民工。這樣的做法任誰都看不下去,畢竟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,只是工作不同而已。

更何況,人家拾金不昧,本就該表示感謝。這樣一個看不起人、沒素質的人,留著有何用?于是老闆說:「既然你看不起農民工,這份工作不適合你了。從現在起,你被開除了,因為我也是農民工出身。」財務愣在原地,眼巴巴看著老闆。
最後,老闆感謝劉大哥,給了他4000元(新台幣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