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年,「馬加爵案」震驚全國,年僅23歲的大學生竟憑一己之力殺害了一整個寢室的同學。
「謝室友不殺之恩」這句話,最早便是從這件事之后開始流傳的。
可令人不解的是,殺紅了眼的馬加爵卻唯獨放過了一個室友,這不是意外,馬加爵之所以主動放過這唯一的幸存者,竟只是因為當年的一飯之恩。
那麼,這是怎麼回事?他和其他舍友之間到底有什麼深仇大恨?

1981年,馬加爵出生在廣西賓陽一個貧寒的農村家庭,家里條件差,連基本的溫飽都偶爾成問題。
從小學到高中,他身上穿的永遠是洗得發白、甚至帶著補丁的舊衣服,腳上的鞋子也常常是不合腳的舊款,從來沒有穿過一件嶄新的衣物。
因為貧窮,他從小就性格內向,自卑又敏感。
但馬加爵的學習成績一直很出色,腦子聰明又肯努力,憑借著這股韌勁,他在高中時拿下了全國物理奧賽銀牌,後來又以全縣第三名的好成績,考上了雲南大學。

消息傳到村里,全村人都為他高興,覺得他是「文曲星」,能走出大山,改變自己和家里的命運。
可誰也沒想到,這份榮耀的背后,藏著他難以言說的自卑。

進入雲南大學后,身邊的同學來自五湖四海,很多人的家庭條件都比他好,穿著體面的衣服,談論著他從未接觸過的話題。
而馬加爵依舊穿著破舊的衣物,顯得與周圍的環境格格不入,不少同學會有意無意地嘲笑他的寒酸,有的甚至會故意調侃他的穿著,說他「土氣」「不合群」。
這些話,他從來沒有反駁過。他以為,只要自己成績好,就能得到別人的認可和尊重,可現實卻一次次讓他失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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