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男子翁仁賢自認對家庭付出未獲回報,于2016年除夕,趁家人團年時潑汽油縱火,企圖「滅滿門」,父母等家人6死5傷,一、二、三審法官均認為他手段殘忍,犯後無悔意,一再怨天尤人。台灣法務部2020年4月對翁執行死刑,兩槍斃命,9時確定身亡,遺體送中壢殯儀館冰存,通知家屬前來領取。而據臺媒報道,翁仁賢死前竟講出令人毛骨悚然的遺言:「要家人好好保重身體,等我再追殺你們幾世輪迴」。翁仁賢大哥翁仁焜表示,心情很難講,但不會出面處理翁仁賢的遺體;翁仁賢三哥翁仁君則說,早就沒把翁仁賢當家人。

根據報道,台灣「死刑執行審議小組」認為,翁身上無再審、非常上訴、釋憲、精神疾病、特赦等停止執行事由,決議執行,送法務部長蔡清祥簽署,最高檢察署隨即交高檢署執行。
法務部指出,翁仁賢火燒手無寸鐵年邁雙親、醫學系六年級親姪兩人、姪媳及父親看護,手段兇殘、泯滅人性,視人命如草芥,令人髮指,並造成家屬無可彌補的哀痛與天倫夢碎悲劇,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指「情節最重大之罪」,審酌後認為應依法執行,彰顯司法正義。蔡清祥表示,每一案都是經過嚴格稽核,確定沒有任何救濟管道才簽署。至于為何選在防疫期間,他表示「沒有時間表」。

台灣目前仍有約36名待執行死囚,自2024年憲法法庭宣告死刑「有條件合憲」後,已執行1人,主要受限于新修法與精神鑑定等條件,其中包含等待最久的死囚如黃春棋、陳憶隆,以及唯一的女性死囚林于如,他們因與憲法法庭判決意旨相關,部分可透過非常上訴等方式暫緩執行,引發社會對死刑存廢與執行速度的熱議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