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,我二十二歲,從嘉義一個人跑到臺北找工作。
那時候年輕,總覺得只要肯做、不怕苦,大城市總會有自己的位置。真正到了臺北才知道,沒有學歷、沒有技術,也沒有人脈,光靠一股不服輸的勁,連房租都不一定撐得住。
我做過搬家助手,在夜市收過攤,也去餐廳洗過碗。最慘的一次,是在一家小公司做了二十多天,老闆突然人間蒸發,薪水一毛都沒拿到。
房東已經催了兩次房租,我連租屋處都不敢回。
那天下午,我一個人坐在八德路靠近光華商場的騎樓下,把口袋裡所有零錢掏出來。
八十三元。
我去超商買了一個饅頭和一瓶礦泉水,花掉四十多元。剩下那點錢,連臺北最便宜的床位都住不起。
我一邊啃饅頭,一邊拿著手機,第一次認真考慮要不要打回嘉義跟爸爸說:
「我真的混不下去了。」
可電話拿起來好幾次,我都沒撥出去。
當初我要離開嘉義時,爸爸就說:「臺北不是你想的那麼好混。
」
我還很硬氣地回他:「不出去試,怎麼知道?」
才幾個月就灰頭土臉回家,我實在拉不下那個臉。
就在我坐著發呆時,旁邊一家便利商店走出一個女人。
她抱著幾個紙箱,看了我一眼。
隔了十幾分鐘,她又出來一次,我還在。
第三次,她乾脆走到我面前。
「少年仔,你坐這麼久,是在等人喔?」
我搖頭。
她又看了一眼我手裡剩一半的饅頭。
「吃飯了沒?」
我嘴硬說:「有啊。」
她笑了一下。
「一個饅頭叫吃飯喔?」

那就是我第一次見到陳秀蘭。
附近熟客都叫她陳姐。
她那年三十六歲,在臺北經營兩家加盟便利商店。先生幾年前因為交通事故離開,她一個人帶著剛念小學二年級的女兒小晴。
陳姐沒有追問我為什麼蹲在路邊。
她只是指著門口幾箱飲料說:「有力氣嗎?幫我搬進去。」
我馬上站起來。
搬完,她拿了一個便當給我。
我趕緊推回去。
「不用啦。」
她瞪我一眼。
「你幫我搬貨,我請你吃便當,這叫交換,不叫施捨。」
我這才接過來。
那個便當其實很普通,一塊排骨、半顆滷蛋、兩樣青菜。
可那時候的我,吃得連一粒飯都沒剩。
我吃完後,她才問:「現在有工作嗎?」
我沒回答。
她大概也猜到了。
她說店裡剛好少一個理貨兼晚班的人,要補貨、搬飲料、整理倉庫,偶爾還得幫忙輪班,一個月給我3萬元左右,樓上有一間小房間可以住,三餐店裡也能一起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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