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離開後的第三年,我第一次答應去相親。
那天是星期六,中午十二點多,我把六歲的兒子送去娘家,自己換了一件很久沒穿的米色洋裝。出門前,我在鏡子前站了很久,甚至覺得裡面那個女人有點陌生。這三年,我不是穿著家居服在婆家忙,就是套一件外套接送孩子,已經很久沒有認真替自己挑過衣服。
介紹人是我表姊,男方四十歲,在一家物流公司做主管,離過婚,沒有孩子。表姊跟我說了很多次:「雅雯,妳才三十六歲,不可能一輩子都這樣過。去吃頓飯而已,又不是叫妳明天嫁人。」
我一直拒絕。
那一次,不知道為什麼,我答應了。
也許是真的過了三年,也許是前一天婆婆突然對我說:「妳以後不要老是陪我們兩個老人,妳要過妳自己的日子。」
我當時還笑她:「媽,妳是不是嫌我住太久?」
婆婆沒笑,只低頭擇菜。
「我怕妳住太久。」
那句話我當時沒聽懂。
直到第二天,我坐在咖啡廳裡,才剛和對方聊不到十分鐘,手機突然震了一下。
銀行通知:
賬戶入賬900,000元。
我第一反應是看錯了。
我把手機拿近一點,重新數了一遍後面的零。
九十萬。
匯款人不是我認識的名字,備註欄裡卻只有四個字:
「志成留的。」
我盯著那四個字,手突然開始發抖。
志成,是我丈夫的名字。
他已經離開三年了。
坐在對面的男人還在說話,我卻一句都聽不進去。
我跟他說了聲抱歉,拿起包包就走。
那天我連娘家都沒回,直接開車去了婆家。
婆婆開門看到我,第一句居然不是問我相親怎麼樣,而是很平靜地說:
「收到了喔?」
我整個人站在門口。
「媽,那筆錢是什麼?」
婆婆沉默了一下,轉身往客廳走。
公公坐在沙發上,像是早就知道我會回來。他從旁邊的抽屜裡拿出一個牛皮紙袋,放到桌上。
我認得上面的字。
是志成的。
那一刻,我眼淚一下就下來了。
我叫林雅雯,今年三十六歲。二十九歲那年,我嫁給陳志成。
志成不是什麼很會浪漫的人。
他在一家食品公司跑業務,底薪不高,靠獎金一個月大概四、五萬。結婚以前,他最常跟我說的一句話就是:「現在沒辦法讓妳過多好,但至少不會讓妳餓到。」
我嫌他很不會講情話。
他還很認真地問:「不餓很重要吧?」
我們婚後第二年有了兒子。
懷孕後期,我因為身體不太舒服離開原本的行政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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