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爸火化那天,我做了一件讓我哥到現在都不能理解的事。
我把爸爸穿了三十七年的那件黃色雨衣,送給了一個完全不認識的老人。
我哥一把抓住我的手。
「妳瘋了是不是?那是爸留下來的東西!」
我沒有回答。
那個老人站在殯儀館外面,兩隻手緊緊抱著那件已經褪色的雨衣,肩膀一直抖。
過了很久,他才從胸前的口袋裡掏出一張折了好幾次的照片。
照片已經泛黃。
上面有兩個男人。
其中一個,是我爸爸。
另一個,我不認識。
老人把照片遞給我,只說了一句:
「妳爸爸救過我一家四口。」
我叫陳美玲,今年五十六歲,住在彰化員林,在中山路旁邊的一間早餐店做了二十八年。
爸爸叫陳添福。
他八十一歲。
退休以前,是郵差。
從我有記憶開始,爸爸好像永遠穿著那件黃色雨衣。
晴天掛在摩托車後面。
下雨天就套在制服外面。
那件雨衣很厚,穿久了,肩膀的位置磨得發白,右邊口袋還破過一次,是媽媽用黑色的線補起來的。
我們小時候都很討厭那件雨衣。
因為它總是有一股味道。
雨水、汗、泥巴,還有摩托車的汽油味,全混在一起。
媽媽每次洗完,都要掛在後陽臺兩三天。
爸爸卻從來不肯換。
我哥以前買過一件新的給他。
一千八百多塊,防水又透氣。
爸爸只穿了一次。
第二天,又把舊的拿出來。
我哥氣得說:
「爸,你到底是省什麼?新的不是比較好穿嗎?」
爸爸低著頭,把雨衣的釦子一顆一顆扣好。
「這件還能穿。」
他一輩子最常講的就是這句話。
鞋子破了,還能穿。
電鍋壞一個開關,還能用。
冰箱用了二十幾年,還會冰。
連媽媽走了以後,她睡過的那張木床,他都不肯換。
爸爸就是這樣。
什麼都捨不得。
可是他對我們,卻從來沒省過。
我念高職那年,學校要繳八千六百塊的實習費。
我知道家裡沒錢,所以把繳費單壓在書桌最下面,騙爸爸說老師還沒發。
三天後,他卻把錢放到我面前。
那疊鈔票有一半都是五十、一百的小鈔。
我問他哪來的。
他說:
「多送幾趟而已。」
後來我才知道,那幾個晚上,他幫市場的人載菜、替五金行送貨,回家都已經十一點多。
但那時候的我沒有說謝謝。
我甚至覺得很丟臉。
高中畢業典禮那天,下著大雨。
同學的爸爸媽媽有人開轎車,有人撐著漂亮的洋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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